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野史中,李卫当官被传为佳话,乞丐出身的李卫胸无点墨,却凭着对皇上的忠诚和对百姓的情怀,干了很多进士出身的官员也干不了的好事。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西北某县也留下了一段历史“佳话”,把“小姐”提拔成法院院长。
这桩奇事引起全国轰动,事情的结局却让人有些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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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帮我写判决书、调解书,我就给谁买一条烟,或者请他吃饭。”
王晓芳(化名)在法院向同事放话。
当法官很威风,就是写判决书、调解书很让她头疼。
这些文案都有模版,只要照着填内容就行。可是这对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王晓芳来说还是难于上青天。
王晓芳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
她从小读书不行,小学毕业就没有再读,这种情况对偏远农村的女孩来说也很普遍。
按正常轨迹,王晓芳的命运也会和她母亲一样,长大嫁个农民继续生活在农村。
不过王晓芳比一般的农村姑娘多了个优势,她有小县城出众的姿色,这个优势给她的命运带来了转机。
上世纪九十年代商品经济大潮袭来的时候,王晓芳也出落得亭亭玉立。
她意识到自身的资源,不愿在烈日暴晒的农活中损毁先天的容貌,于是她来到县城用姿色为自己谋出路。
当时县城里舞厅兴盛,这个行业的老大要数一个叫孙建(化名)的老板。
孙建在黑道很有名气,县城的官场他也上下结交很吃得开。对他来说,执县城娱乐业的牛耳不在话下。
1994年孙建在县城开起了最有档次的“聚仙楼”舞厅,这家舞厅并非跳交谊舞的正规舞厅,而是地道的风月场所。
一个常到舞厅消费的客人透露:“舞厅包房连床都有,农村的舞厅就是弄那种事。”
弄那种事少不了要有小姐,王晓芳就是“聚贤楼”舞厅的小姐之一。
由于她的姿色在小县城所向无敌,她毫无悬念成了“聚仙楼”舞厅的花魁。
客人来总是等她开盘后,才有其他小姐的生意。
不仅客人争抢王晓芳,连老板孙建也成了她的裙下臣。
她基本处于被孙建来半包养状态,很多时候她都是和孙建吵了架心情不好,才会公开在“聚仙楼”舞厅亮相营业。
王晓芳沦陷在纸醉金迷的生活中,尽情享受美丽青春的红利。
她那时绝对不想和法官有什么交集,一旦和法官有交集,恐怕就是因从事色情业受审。
孙建比较迁就王晓芳,王晓芳不仅仅是他“聚仙楼”舞厅的摇钱树,还是他经营靠山的交际花。
孙建请县里各部门领导来“聚仙楼”舞厅免费享受,喝完酒有小姐陪着唱歌,唱完歌有包房的床爽到底。
一般的领导由一般的小姐陪,只有很重要的领导来时,孙建才会舍得把王晓芳分享出去。
来得都是客,王晓芳有钱赚,也听任孙建安排。这一安排就给王晓芳安排出一个可以载入史册的奇妙机缘。
“聚仙楼”舞厅最尊贵的客人当数县委副书记白某。
白某是主管组织和政法的副书记。管组织掌握着人事大权,县城大多数干部的升迁都在他一念之间。
管政法,事关“聚仙楼”舞厅的生存,白某更是孙建必须小心讨好的对象。
“聚仙楼”聚集富平各路“神仙”,白某在这里相当于玉皇大帝。
每次白某来“聚仙楼”,孙建都让花魁王晓芳陪,白某对王晓芳也爱不释手。
王晓芳再笨也知道,白某的大腿可比孙建粗多了。
红颜易老的道理她还是懂,抱上白某的大腿,她如果不趁机给自己找条后路,那简直是白离开农村到县城混一场。
于是,1995年王晓芳向白某提出想换个环境,白某满口答应下来,说是可以安排她到法院工作。
王晓芳当时也许还在想,去法院干个什么打酱油的工作也不错,她为此还专门去向在法院工作的一个长辈请教了一下法院工作人员的待遇。
王晓芳的这个长辈告诉她,法院肯定是好单位,待遇不错还有面子。接着问她:“你打听这个干什么?”
“有人要把我安排到法院工作。”王晓芳的回答让她这个长辈陷入迷茫,心想她小学文化怎么能进入法院,但怕是被人骗了。
等知道王晓芳当上法官后,她的这个长辈着实惊掉了下巴。
只给王晓芳在法院安排个打酱油的工作,那白某多没有面子。
他上风尘女的床是一回事,法院女职工上他的床又是另一回事。
他总不能和一个法院保洁上床,或者和一个法院食堂女工上床,那样传出去简直就是打他的脸。
王晓芳进法院,至少也要是法官,上白某的床才匹配,书记员都不行。
王晓芳都没有想到,她做小姐居然比读政法大学还还有前途,二十多岁就华丽转身成了法官。